关于新成立公司组建初期的工作意见

2019-07-26来源:lgj围观:198次

为了指导新成立的广东北江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市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市属公司制国有企业,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按照出资人管理体制的要求,现就新公司在筹备和试运营期间的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组建初期的工作目标
公司组建初期,是指公司成立以后,按照组建方案要求,完成公司组建并初步开展经营业务试运营的阶段性时期。公司应尽快完成筹备组建工作,早日推进正常经营业务开展。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公司组建初期原则上不应超过一年。
公司组建初期的工作目标是:按照组建方案要求,尽快完成公司组建,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基础;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市属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革树立榜样;积极推进公司投融资业务,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作用,为实施“桥头堡”发展战略贡献力量。
二、关于公司组建初期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1、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公司应按照组建方案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尽快完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招聘工作,结合组建初期的业务需要,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及业务工作岗位,建立健全公司党组织以及工、青、妇等群众性组织。
2、拟订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公司应根据现代企业管理的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工资薪酬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有效整合有关资产和资源。公司应按组建方案中涉及的有关资产原产权单位,尽快办理公司组建资产的产权划转手续。
4、加强人事管理。除了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及由市国资委任命的人员外,公司的工作人员应按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结合不同工作岗位的需要,设定基本条件,并经过笔试、面试等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
公司应视业务需要并结合盈利能力确定人员规模。组建初期的人员数量原则上控制在20人以内。
5、确定合理的工资薪酬。公司组建初期,可以参照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做法,确定相关人员的工资薪酬待遇。待公司的经营业务正常开展,并具备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考核条件后,再另行制订新的工资薪酬标准。
6、编制人力成本预算为主要内容的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在公司组建初期,市国资委将以人力成本预算控制为主要内容,对公司进行经营考核。
7、积极开拓经营业务。公司应按核定的业务经营范围,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公司有关业务的经营资格,并推进经营业务的开展,努力创造经营效益。
8、及早谋划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应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集团化发展的方向,谋划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投融资和建设任务。公司应积极开拓融资渠道,承担相关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10、完成市国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关于贯彻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规范化运作
公司应按照出资人管理体制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落实相关各方职责权利:
1、市国资委职责
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对公司履行股东会和出资人管理职责,按有关规定负责对公司董事、监事、经营班子成员、财务总监以及公司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任免和考核管理;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审批;负责考核公司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等职责。
2、公司董事会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市国资委负责,是公司内部最高经营决策机构,按照市国资委制订的《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程(试行)》履行职责。
3、公司监事会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市国资委负责,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按照市国资委制订的《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规程(试行)》履行职责。
4、公司财务总监职责
公司财务总监对市国资委负责,监督公司财务运营,按照市国资委制订的《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规定(试行)》履行职责。
5、公司经营班子职责
公司经营班子对董事会负责,负责落实公司董事会决议,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以上意见,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