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笔架河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2019-07-27来源:lgj围观:160次

清远市笔架河整治工程,经市府常务会议纪要【2012】5号,清发改农【2013】19号,清水投【2013】28号,清水务函【2013】17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筹措及市政府解决,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工程项目概况

1.1 工程所在地:二道河支流河口到笔架河河口。
1.2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笔架河整治工程范围为从二道河支流河口到笔架河河口,全长4.5km,其中笔架河整治长度为3.9 km,二道河支流整治长度为0.6 km。本工程河道清淤4.5 km,新建堤防0.98 km,梯级改造堤防3.15 km,新建亲水台4.18 km,新建护岸0.83 km,新建两座景观翻板闸。堤防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1.3 计划建设工期: 12 个月。
1.4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通过年度工商年检的独立法人单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2.3 广东省内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职工;
2.4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5 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B证,C证);
2.6 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经理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外,另配备水利类专业工程师1名、机电类专业工程师1名、测量工程师1名、水利类的施工员2名、质检员2名、材料员和资料员各1名、水利造价员或水利造价师1名;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2.7 信用评价结果为BBB级或以上(含暂定)施工企业(以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http://gcjs.gdwater.gov.cn公布的为准),已办理并领取《清远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318日至2015年 3 24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复印件;
③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④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⑤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复印件;
⑥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⑦信用评价等级证明材料 (在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http://gcjs.gdwater.gov.cn打印的网页截图);
⑧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通过终审证明材料(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打印的网页截图);
⑨施工企业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办理并领取《清远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⑩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工程所在地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人、法人、拟担任本项目的建造师)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且复印件无效;
⑪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二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
    以上①~⑩项资料一式二份,自行增加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及传真、联系人及其移动电话)、目录和页码并胶装成册;每页加盖法人公章,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在报名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第⑪项原件单独提交并携带电子数据证书。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所有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人员须与投标时一致,有不一致者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3926677188
招标代理: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13927689989/0763-3876185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