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2〕68号)下发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
(2005年9月7日国务院批准,2005年1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
(2007年6月3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9号发布,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国务院同意,自2007年7月1日
国土资发〔2012〕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
财预[2012]4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